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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7 18:24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拟定《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刘凤  联系电话:0571-28869049,邮箱:53996423@qq.com。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7日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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