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浙江省降尘情况
发布日期:2020-02-2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我省设区城市降尘量范围为0.6-2.7吨/平方公里·月,均小于5吨/平方公里·月。县级城市降尘量范围为0.4-4.1吨/平方公里·月,均小于5吨/平方公里·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

2020年1月浙江省降尘情况.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