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5-12-03 15:17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6日,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就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截至2025年11月24日,我厅未收到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的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意见征集:关于再次征求地方标准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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