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不够有力。国家要求,“十四五”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应下降5%左右。浙江省有关部门对国家煤炭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滞后,直到2024年5月才对减煤任务进行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地区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应当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督察发现,绍兴市将滨海热电一期和二期压减的20.6万吨煤量作为两个新增耗煤项目的替代指标,但两个项目实施后,滨海热电一期和二期煤炭消费量每年不减反增约25万吨。2023年6个城市有47家企业累计超批复用煤458.9万吨,湖州恒腾差别化纤维公司和嘉兴新凤鸣集团下属两家公司违反能评要求,以燃煤锅炉替代天然气锅炉供热,长期超批复用煤,个别企业甚至长期瞒报用煤量。”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71-81054114;电子邮箱:tangtm@zjepb.gov.cn。(电话和邮箱仅接受与公示内容相关的意见建议。)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一) 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3日 | 反馈问题 | 国家要求,“十四五”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应下降5%左右。浙江省有关部门对国家煤炭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滞后,直到2024年5月才对减煤任务进行分解。 | 整改实施主体 |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按国家考核具体要求,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 |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 1.立行立改。(1)2024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煤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涉煤项目审批建设条件和要求,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2)2024年8月,省能源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热电联产规划的布局与调整。(3)2024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明确2025年全省重点区域地方用煤量目标。经初步统计,2025年全省重点区域完成我省控煤任务。 2.加强存量管理。(1)截至2024年底,浙江省已完成存量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改造24台,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共1742.9万千瓦。(2)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通过浙江省能源利用状况综合管理系统,核定重点用能单位年度用能预算、化石能源消费预算,涉及用煤的单位明确年度煤炭消费预算和月度煤炭消费预算。按月通报浙江省能耗双控工作调度情况,对超能耗预算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和超用煤预算的企业亮黄灯。 3.构建闭环机制。(1)2024年9月,省能源局印发《燃煤企业煤炭消费在线监测实施方案》;2025年2月,形成全省涉煤企业清单,常态化对涉煤企业用煤开展在线监测。(2)2024年12月,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新上涉煤项目等量减量替代方案编制工作导则(试行)》,规范煤炭等量减量替代方案编制。2025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2025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强化涉煤项目的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整改成效 | 1.立行立改见效迅速。针对浙江省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增幅偏高、减煤任务分解滞后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迅速补短板、赶进度,密集出台涉煤项目管控、热电规划、煤炭减量替代专项方案系列政策文件,细化重点区域(浙北六市)年度控煤量化指标。2025年重点区域地方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目标之内,扭转前期煤炭消费持续增长态势,确保完成国家“十四五”煤炭减量考核目标。 2.存量管理成效突出。持续推进煤电机组多类型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改造规模大幅超额完成既定任务;分阶段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清零,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推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煤炭消费预算化管控,建立月度调度预警督办机制,存量用煤规模实现常态化管控,从用煤端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3.长效管控闭环成型。建成全省涉煤企业煤炭消费在线监测系统,实现煤炭消费动态精准监管;统一规范新上涉煤项目减量替代编制标准,从源头严控新增用煤;常态化开展化石能源专项节能监察,形成从源头准入到存量管控、在线监测,再到监察督办的全链条闭环管控体系,从制度层面杜绝新增违规用煤,稳定巩固煤炭减量治理成果。 |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 2026年4月8日至10日,省委省政府督查办组织省级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核查,查阅了相关佐证材料。核查组会商后形成核查意见。根据核查情况,“国家要求,“十四五”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应下降5%左右。浙江省有关部门对国家煤炭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滞后,直到2024年5月才对减煤任务进行分解。”问题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二) 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3日 | 反馈问题 |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地区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应当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督察发现,绍兴市将滨海热电一期和二期压减的20.6万吨煤量作为两个新增耗煤项目的替代指标,但两个项目实施后,滨海热电一期和二期煤炭消费量每年不减反增约25万吨。 | 整改实施 主体 | 绍兴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平衡方案落实到位,确保年度用煤量不超节能审查批复用煤。 |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 1.立行立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工作督办单,对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平衡方案和超审批用煤情况开展专项能源监察,依法处置违规行为,落实落细滨海热电三期煤炭平衡方案,提高用煤热值;截至2025年12月,滨海热电当年用煤量未超批复。 2.举一反三。开展全市涉煤企业的煤炭平衡方案排查工作,对以提高煤炭热值腾出用煤空间实施煤炭平衡的项目进行重点核查,未发现其他平衡方案存在类似情况。 3.长效机制。建立全市煤炭消费调度常态化监察机制,各涉煤企业每月上报当月煤炭使用量,确保全市涉煤企业煤炭消费总量符合审批要求。 | 整改成效 | 1.约谈整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下达《节能监察通知书》;开展现场监察,形成节能监察报告并由企业现场确认。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取消原提升热值腾出用煤空间的平衡方案。2025年滨海热电当年用煤量未超过批复用煤量,高热值燃煤采购量已超过整改要求。 2.全面排查。开展全市涉煤企业的煤炭平衡方案排查工作,对以提高煤炭热值腾出用煤空间实施煤炭平衡的项目进行重点核查。未发现其他平衡方案存在类似情况。 3.健全机制。建立全市煤炭消费月调度常态化监察机制,各涉煤企业每月上报当月煤炭使用量,确保全市涉煤企业煤炭消费总量符合审批要求。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达到年度时序控制目标。 |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 2026年1月14日,省能源局采取现场核查方式,对绍兴滨海热电企业的整改方案、措施、成效、相关佐证资料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地区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应当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督察发现,绍兴市将滨海热电一期和二期压减的20.6万吨煤量作为两个新增耗煤项目的替代指标,但两个项目实施后,滨海热电一期和二期煤炭消费量每年不减反增约25万吨。”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三) 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3日 | 反馈问题 | 2023年6个城市有47家企业累计超批复用煤458.9万吨,湖州恒腾差别化纤维公司和嘉兴新凤鸣集团下属两家公司违反能评要求,以燃煤锅炉替代天然气锅炉供热,长期超批复用煤,个别企业甚至长期瞒报用煤量。 | 整改实施主体 | 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对发现的超批复用煤企业问题限期整改,确保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批复范围内。 |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 1.立行立改。(1)47家超批复用煤企业已全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未按期落实整改措施的,省能源局已下发督办函。2025年47家企业用煤量全部控制在审批值内。(2)湖州恒腾差别化纤维公司已落实使用高热值优质原煤等措施,完成燃煤锅炉供热三四期项目联通管道整改,落实三四期天然气锅炉正常供热。(3)嘉兴新凤鸣集团下属两家公司已全部启用天然气锅炉。 2.举一反三。(1)6个设区市已将减煤目标分解下达至县(市、区)和涉煤企业,并将下达的减煤目标作为用煤预算管理批复值。(2)2024年5月,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低效落后燃煤锅炉“回头看”,核实是否存在违规新建、偷梁换柱等情况。经排查,未发现以上情况。(3)2024年10月,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1年以来全省新建燃煤锅炉审批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落实整改。 3.长效机制。(1)6个设区市均已与重点用能单位签订化石能源消费责任书。全省已开展企业用煤情况预算管理和在线监测预警,按月调度用煤量,对超预算用煤企业发出预警。(2)省发展改革委按月通报浙江省能耗双控工作调度情况,对超季度控制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和用煤企业亮黄灯警示。(3)全省已开展企业用煤消费执行情况专项监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及“十四五”期间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的 | 整改成效 | 1.涉煤企业管控进一步规范。相关涉煤企业根据年度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目标,科学安排生产计划,规范、有序、合理用煤,同时严控所有用煤企业用煤量,加强日常用煤管理,提高企业用煤效率。 2.长效监管持续强化。全省建立企业用煤消费专项监察机制,严格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十四五”期间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实现全链条长效管控。 |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 2026年1月7日-1月16日,省能源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等6市,采取查阅资料、问询了解、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2023年6个城市有47家企业累计超批复用煤458.9万吨,湖州恒腾差别化纤维公司和嘉兴新凤鸣集团下属两家公司违反能评要求,以燃煤锅炉替代天然气锅炉供热,长期超批复用煤,个别企业甚至长期瞒报用煤量”问题,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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