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停用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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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2月16日00:00起,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正式关停。关停后,系统将不再提供数据录入、查询、上报等服务,系统服务器将同步下线。2025年12月16日-21日期间,系统开展历史数据迁移工作。2025年12月22日00:00起,自行监测及执法监测数据通过国家系统填报。企业填报自行监测手工数据的,通过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企业端”(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cas/login),访问“监测记录”模块跳转登录进行填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填报执法监测数据的,通过“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网址:https://wryjc.cnemc.cn/)进行填报。如在系统切换及自行监测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致电咨询:15810811205;如执法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致电咨询:0571-89975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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