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海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1 09:27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6  5  29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
1嘉兴海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浙环辐〔2026〕10号2026-05-29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6  6  1日至  2026  6  10日(7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嘉兴海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嘉兴海宁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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