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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湖州协鑫机炉高效降碳智能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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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1-29 14:38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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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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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29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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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湖州协鑫机炉高效降碳智能升级改造项目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市工业园区内 | 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主要淘汰3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燃煤锅炉、2台18MW次高温次高压机组,建设1台150t/h、1台75t/h高温超高压燃煤锅炉和1台20MW、1台12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机组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项目信息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受理前,在环评编制单位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本。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6 年 1 月 29 日 至 2026 年 2 月 5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联系电话: 0571-81053970 传真: 0571-81054024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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