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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事局浙江海事局舟山和台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舟山东极岛VTS雷达站建设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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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3-24 16:4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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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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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24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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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浙江海事局舟山和台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舟山东极岛VTS雷达站建设工程 |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庙子湖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事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事局拟新建东极岛站1座(VHF基站),在新建雷达站配置1套雷达设备,同址配置VHF通信设备。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络和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6 年 3 月 24 日 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81053923 传真: 0571-81054024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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