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苏嘉甬铁路嘉兴经开段管线迁改工程(500KV汾王5439线/湖店5440线迁改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9 15:28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6 年  2 月  9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通苏嘉甬铁路嘉兴经开段管线迁改工程(500KV汾王5439线/湖店5440线迁改工程)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水街道境内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起自现500kV汾王5439线/湖店5440线54#塔,止于现49#塔,新建线路长约2×1.65km,新立双回路杆塔3基(52G#、51G#、50G#),新建导线采用4×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地线为2根72芯OPGW光缆;拆除原线路54#塔至49#塔间线路长约2×1.7km,拆除铁塔4基(53#、52#、51#、50#)。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络、报纸和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1)加强架空线路巡查和检查,做好线路沿线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线路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定期对位于水源保护区二级区陆域的塔基扰动区的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巡检并加强相关环境管理,及时进行塔基区植被恢复和边坡、排水沟等设施维护。 (2)在本项目输电线路线下设置高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示牌。可采取集中宣讲、分发宣传材料等措施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3)开展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监测工作,如发现环境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声环境超过环保标准,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6 年  2 月  9 日 至  2026 年  2 月  14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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