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特高压变电站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14 20:09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6 年  5 月  14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嘉兴特高压变电站50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境内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1)嘉兴1000kV变电站50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2个500kV出线间隔至翔云变、2个500kV出线间隔至秀北变。 (2)翔云~秀北开断接入嘉兴特50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将翔云~秀北2回500kV线路开断接入嘉兴1000kV变电站,全线按照两条并行双回路架设,最终形成嘉兴特~秀北、嘉兴特~翔云各2回线路。新建双回500kV线路2×7.3km,其中秀北侧线路2×3.8km,翔云侧线路2×3.5km,导线采用4×JL3/G1A-800/55钢芯高导电铝绞线。拆除现有线路2×0.425km,不拆除杆塔。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络、报纸和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依法履行环保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对周围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环保管理人员在各自的岗位责任制中明确所负的环保责任。制订科学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环境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减少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6 年  5 月  14 日 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81053923      传真:  0571-81054024  

  •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