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606020003的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发布日期:2026-06-02 14:4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受理编号为202606020003的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6年6月2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17号

法定代表人:俞栋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D2232]

有效期至:2030年7月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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