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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织密恶意注销“防控网” 堵住行政处罚“逃逸门”
发布日期:2026-09-30 10:54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的重要举措,但部分涉环境违法企业在被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前后,利用简易注销形式审查的便利性,隐瞒涉案事实,以虚假承诺骗取注销登记,企图以“主体消失”规避整改义务与罚款缴纳责任,造成行政处罚难以落地,严重损害执法公信力。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积极探索,主动对接多部门落实协同机制,从事前核查、事中阻断、事后纠错、闭环管理全链条发力,防范化解企业通过恶意注销规避行政处罚风险。

一是强化源头核查,夯实案件办理主体基础。牢固树立“主体不清不立案、状态不明不处罚”的工作理念,将市场主体登记状态核实作为立案调查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的必经程序。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对涉案企业的登记状态进行实时核验,确保行政处罚相对人主体明确、适格。通过前置核查机制有效避免因企业注销导致处罚对象“落空”的被动局面,从源头上降低执法风险。

二是紧盯办案动态,落实事中注销风险阻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建立注销风险动态研判机制。一旦排查发现涉案企业正在申请注销或者存在注销意向,或是针对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第一时间启动跨部门通报流程,及时将涉案企业名称、违法事实、案件办理进度等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涉案企业录入风险预警标识。这一举措相当于为企业注销登记装上了“警报器”,把环境案件办理信息传导至市场主体退出环节,一旦涉案企业试图办理注销,市场监管部门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依法审慎处理,有效防止企业“带病注销”。

三是规范处置流程,做实恶意注销事后纠错。针对办案中查实企业以虚假承诺、隐瞒违法事实办理简易注销的情形,联合司法部门共同出具协助处置函,清晰载明案件所处阶段、企业隐瞒涉案事实申报注销的情况,同步归集整理立案审批、调查笔录、企业注销截图等全套证据材料,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为依法撤销注销登记提供完整、扎实证据支撑,推动恢复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保障环境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能够接续开展,破解“企业注销、追责无门”困境。

四是健全闭环管理,推动风险动态销号。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处罚执行到位后,及时报送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做好企业风险预警标识更新、警示撤销以及信用公示信息完善工作,做到“立案预警‑办案盯防‑办结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既防范企业恶意注销,也保障无风险企业正常行使市场退出权利,兼顾严格执法与商事制度改革便民导向。

下一步,海曙分局将持续用好跨部门协调处置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操作流程,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联动,以更严密的制度、更高效的联动、更精准的执法,坚决堵住“注销逃罚”漏洞,为营造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生态环境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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