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市坚持“三个聚焦” 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管工作显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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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嘉兴市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排污许可制度为统领,压实排污单位技术服务机构责任,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全市自行监测完成率、公开率保持全省第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上传国家平台情况稳居全省前列。主要做法是: 一、聚焦“数据保真”,夯实监测数据质量根基 一是严把源头关。将污染源自行监测要求依法载入排污许可证,在核发、变更、延续各环节同步明确监测点位、频次、方法,全市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2500余张。启动开展重点管理类排污许可证质量提升帮扶行动,对800余家重点管理类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情况实施全覆盖核查。二是严把能力关。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在嘉兴开展自行监测业务的监测机构全面纳入“监测一链管”平台登记,共登记监测机构82家。常态化举办“绿享嘉·监测学堂”,组织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学习补充评审要求,技术规范等,年度培训监测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连续三年组织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技能大比武,对监测机构开展技术拉练。三是严把责任关。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第一责任,探索建立排污单位“见证制度”,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自行监测样品扫码确认和现场见证,已见证样品8万余个。 二、聚焦“数据打假”,保持严打弄虚作假高压态势 一是深化立法保障。出台全省首部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域政府规章,实现自动监控数据“依法采集、依法应用、依法处置”。立法以来,查处以自动监控超标数据为依据的超标排放污染物案件23起,罚金43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案件23起。启动嘉兴市污染源自行监测领域地方性立法。二是深化信用评价。承接浙江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试点,连续三年开展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E企管推送至排污单位,引导排污单位选择信用评价高的监测机构。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化管理,年发现并整改问题800余项。三是深化协同执法。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今年1-8月,对58家环境监测和在线监测运维领域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开展检查,对7家企业、16个个人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处,共计处罚款55.54万元。 三、聚焦“数字赋能”,提升自行监测监管能力 一是强化平台调度。全面加强国家和省级监测平台贯通使用,建立“日查看、月调度”的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倒逼排污单位和监测机构“应测尽测、应公开尽公开”。落实专人开展自动监测网络巡检,月均发现超标督办问题约90条。二是强化数智改造。严格落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全市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705家,站点1124个,数量居全省前列。在海宁市率先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智化改造,新增25项站房、仪器设备运行状态和参数,实现运行维护工作量下降50%以上。三是强化数据应用。建成嘉兴市生态环境数据信息指挥中心,汇聚嘉兴市固定污染源数据库,已归集数据1亿余条。搭建算法模型,推动监管模式由“人防为主”向“技防+智防”转变,今年以来生成线索372条,立案23起,已作出处罚决定10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建成人工智能监测实验室,开展污染源比对监测,监测效率和数据质量大幅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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