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玉环交投能源有限公司玉环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外输管线工程(玉环支线)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30 14:46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年  9 月  29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
1玉环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外输管线工程(玉环支线)浙环建〔2025〕16号2025-09-29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7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玉环LNG外输管道(玉环支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