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湖州嘉骏热电有限公司湖州嘉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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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30 16:49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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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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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 30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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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州嘉骏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建设项目 | 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康山大道东山大桥北堍东侧 | 湖州嘉骏热电有限公司 | 项目为搬迁项目:关停淘汰现有厂区(位于湖州市长湖路333号)锅炉、发电机组及相关设施,在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康山大道东山大桥北堍东侧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台(2用1备)18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2台30t/h燃气锅炉(供热负荷很低的情况下启用)、1台18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25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2台110kV主变压器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燃煤锅炉燃料采用煤掺烧生物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方式。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项目信息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受理前,在环评编制单位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本。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联系电话: 0571-81053970 传真: 0571-81054166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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