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8 18:04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年  9 月  18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衢州市柯城区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寺桥水库灌区位于柯城区中部片区,灌区范围涵盖柯城区石梁镇、沟溪乡、姜家山乡、九华乡、万田乡、航埠镇和华墅乡等乡镇。 本工程《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一期(灌溉引水工程)》(以下简称:引水工程)主要是通过引水隧洞及管道将寺桥水库库水引到杨家源水库,工程位于石梁镇中部,主要涉及毛家坞村、杨家源村等村庄。本工程《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一期(电站工程)》(以下简称:电站工程)位于杨家源水库北侧山坳,同《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一期(灌溉引水工程)》(以下简称:灌溉引水工程)压力管道末端相接,位于石梁镇杨家源村南侧杨家源水库北侧山坳。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有关规定,灌区设计灌溉面积8.04万亩,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灌溉引水工程由进水口、引水隧洞和压力管道等组成。灌溉引水工程引水流量4.1m3/s,进水口、引水隧洞及压力管道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他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电站工程装机规模为2400千瓦,年均发电量为332万kW·h,年装机利用小时数为1384h。电站工程厂房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项目信息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许可受理前,在企业单位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本和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9 月  18 日 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 联系电话:  0571-81054004      传真:  0571-81054024  

  •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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