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云和县气象局云和县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9-01 17:30 |
浏览次数:
|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
|
|
2025 年 9 月 1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
1 | 云和县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 | 云和县安溪乡木樨花村大楼坪 | 云和县气象局 | 本项目为云和县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建设地址为云和县安溪乡木樨花村大楼坪。本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6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部X波段天气雷达、1座气象雷达专用铁塔、1幢雷达站房、自动气象观测站,配套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给排水、电力、通信等附属工程,并购置相应设备。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络和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 | 云和县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建设符合《云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电磁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的质量,故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和《云和县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的前提下,可将项目营运期对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讲,该项目在云和县安溪乡木樨花村大楼坪实施是可行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9 月 1 日 至 2025 年 9 月 8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联系电话: 0571-81053923 传真: 0571-81054024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