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云和县气象局云和县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01 17:3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9 月  1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云和县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云和县安溪乡木樨花村大楼坪云和县气象局本项目为云和县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建设地址为云和县安溪乡木樨花村大楼坪。本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6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部X波段天气雷达、1座气象雷达专用铁塔、1幢雷达站房、自动气象观测站,配套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给排水、电力、通信等附属工程,并购置相应设备。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络和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云和县X波段天气雷达项目建设符合《云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电磁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的质量,故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原则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和《云和县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的前提下,可将项目营运期对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讲,该项目在云和县安溪乡木樨花村大楼坪实施是可行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9 月  1 日 至  2025 年  9 月  8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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