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杭州市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虚化弱化,过程监管流于形式,以罚代管执法不严。城建、交通等部门疏于管理,大量无准运资质的“黑车”长期违规拉运建筑垃圾。余杭区富力中心、浙江省人才大厦2个项目建筑垃圾非法倾倒至临安区太阳村附近。天元公学(西站校区)项目外运处置渣土被非法倾倒至51处地点。2023年杭州市虽然查处4000多起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绝大多数仅作罚款处理,未追溯源头责任。2023年4月,群众多次投诉桐庐县城南街道仁智村附近非法倾倒渣土问题,但桐庐县未认真查处,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该村6处非法倾倒点倾倒渣土,侵占耕地、林地(编号9)。”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71-81054112;电子邮箱:tangtm@zjepb.gov.cn。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9)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 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 | 反馈问题 | 杭州市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虚化弱化,过程监管流于形式,以罚代管执法不严。城建、交通等部门疏于管理,大量无准运资质的"黑车"长期违规拉运建筑垃圾。余杭区富力中心、浙江省人才大厦2个项目建筑垃圾非法倾倒至临安区太阳村附近。天元公学(西站校区)项目外运处置渣土被非法倾倒至51处地点。2023年杭州市虽然查处4000多起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绝大多数仅作罚款处理,未追溯源头责任。2023年4月,群众多次投诉桐庐县城南街道仁智村附近非法倾倒渣土问题,但桐庐县未认真查处,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该村6处非法倾倒点倾倒渣土,侵占耕地、林地。 | 整改实施主体 | 杭州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依法查处建筑垃圾非法倾倒行为,构建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加大源头追溯力度,落实"一案三查"(查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提升规范化处置水平。 |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 1.立行立改。一是落实依法查处。余杭区对富力中心、人才大厦项目施工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对天元公学(西站校区)项目施工单位多个违法行为数案并罚;对运输企业、运输个人、消纳场地立案45起并处罚。临安区倾倒点为合法的农地提升项目,土壤检测合格,满足农作物种植条件。桐庐县对城南街道仁智村1号点位擅自设立渣土弃置场所的4名当事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9个源头工地施工单位和3家运输公司依法查处;对仁智村2至6号点位和分水镇武盛村等地偷倒建筑垃圾的8名涉案个人和1家施工单位立案查处,被侵占耕地、林地已完成清理并恢复功能。二是加强源头管控。2024年9月23日市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三是强化执法溯源。2023年杭州市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4499件,完成溯源查处及整改数2874件,未能溯源查处的案件数1625件,其中,不予立案的254件,涉及个人违法设立消纳场无法溯源案件162件,证据不足未能查处的案件1209件。 2.举一反三。一是加强源头监管。实施在建项目"一点一档"责任人制度,定期开展出土项目全覆盖检查。二是加强运输监管。开展跨区域工程渣土违规运输专项整治,共检查车辆9557辆,发现问题均已落实查处整改。三是加强追溯查处。与湖州、嘉兴、绍兴等地区密切联系,日常主动向省内其他城市收集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线索,加强线索的研判分析,全链条打击违法处置行为。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系统,完善建筑垃圾生命体征指标,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预警,均落实属地进行闭环整改。四是加强问题排查。开展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大排查大起底,2024年累计排查问题90个,均已落实整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强化非法倾倒点位动态监测和处置。 3.长效机制。2024年7月21日出台《杭州市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平衡消纳、源头管理、运输管理、码头管理、消纳管理、闭环监管、执法协同"七个一件事"管理要求。2024年11月2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信用评级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和差异化奖惩措施,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5月1日开始施行。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将建筑垃圾跨区偷倒案源全口径管理功能纳入市渣土监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内容,平台于2025年6月底正式运行。 | 整改成效 | 1.建立了"1129"制度体系。即:1部法规,《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5月1日开始实施。1个规划,《杭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年-2035年)》已于2024年6月底发布,明确了近期和远期的消纳能力建设规划。2份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建立"4518"工作体系,明确"七个一件事"管理要求。9个配套政策文件,多部门联合印发源头减量、适用行政拘留意见、信用管理办法、新能源工程渣土车推广应用、资源化利用支持等7个政策性文件,下发建筑垃圾处置领域执法查处工作要求、新一版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 2.完善了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出土工地和消纳场地"一点一档"管理制度,每个出土工地和消纳场地落实1名管理责任人,常态化开展对出土工地、消纳场地的政策法规宣贯、规范运营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组建10人市级专项督导队伍,对源头出土、终端运输、末端消纳实施全过程监督指导,定期出具督导专报;按照"363"模式,迭代升级市工程渣土监管服务平台,2025年6月份完成终验并正式运行。 3.加强了区域执法联动。建立长三角"三省一市"和"杭嘉湖绍"四地执法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执法协同,强化违法行为源头追溯,推动"一案三查"和"行刑衔接"。按照建筑垃圾跨区偷倒案件督办逻辑,进一步制定完善建筑垃圾跨区偷倒案源全口径管理方案,解决案源从哪里来、案源无遗漏、案源筛选分类处置的可操作、交办催办督办销号全闭环等问题。 |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 2025年7月8日,核查组采取现场核验、查阅资料、会议审议等方式对问题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赶赴余杭区富力中心、天元公学、人才大厦及临安区太阳村、桐庐县仁智村,实地核验非法倾倒出土项目点位及非法倾倒点位整改整治情况;二是召开整改验收反馈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查阅资料,问询相关整改细节情况,综合评估和审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根据核查情况,杭州市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虚化弱化问题(编号9)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