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6 10:19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8   26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台110t/h(8#)超高压高温锅炉配1台15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燃料为煤+RDF燃料棒(垃圾衍生燃料棒)。项目实施后,关停淘汰2#(75t/h锅炉+7.5MW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项目信息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许可受理前,在环评编制单位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本和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8   26 日 至  2025   9   2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 联系电话:  0571-81053790      传真:  0571-81054024  

  •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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