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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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6 10:19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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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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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 26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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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 | 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台110t/h(8#)超高压高温锅炉配1台15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燃料为煤+RDF燃料棒(垃圾衍生燃料棒)。项目实施后,关停淘汰2#(75t/h锅炉+7.5MW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项目信息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许可受理前,在环评编制单位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本和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8 月 26 日 至 2025 年 9 月 2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联系电话: 0571-81053790 传真: 0571-81054024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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