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海宁市红宝热电有限公司海宁市红宝热电有限公司等容量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8-25 16:29 |
浏览次数:
|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
|
|
2025 年 8 月 25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
1 | 海宁市红宝热电有限公司等容量改造提升项目 | 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西侧、规划道路南侧 | 海宁市红宝热电有限公司 | 为搬迁项目。由海宁市长安镇春潮路11号搬迁至仰山路西侧、规划道路南侧。 主要建设内容:淘汰原有3台130吨/时次高温次高压流化床锅炉以及汽轮发电机组系统,建设3台130吨/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24.5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12兆瓦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6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按此材料,项目环评期间依法开展了项目信息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涉水、涉气、噪声等问题均予以采纳。许可受理前,在环评编制单位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本和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8 月 25 日 至 2025 年 9 月 1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联系电话: 0571-81053790 传真: 0571-81054024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