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舟山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5-08-01 14:12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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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舟山市开展第二轮第二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8月1日,督察动员会在舟山市召开,督察组组长张金根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舟山市委书记、新区党工委书记何中伟作动员讲话,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徐仁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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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根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张金根强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压紧压实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以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督察组和舟山市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个别谈话、走访问询、下沉督察等工作;坚持边督边改,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做到“一事一办”“一点一策”,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严格纪律要求,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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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中伟表示,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舟山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对于我们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舟山,必将起到有力的鞭策和督促作用。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把这次督察作为舟山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作为舟山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指导、作为巩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督察迎检工作。要齐抓共管、全力以赴,认真做好省委环保督察配合保障工作。要坚持以督促改、标本兼治,全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迈向制度化、常态化。

督察组副组长章朝平及督察组全体成员,舟山市党政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各县(区)、功能区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

根据安排,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1日进驻我市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5年8月1日-8月2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80-2623847,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舟山市A022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7: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舟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方、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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