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5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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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近日,我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选,经地市推荐、专家打分、现场宣讲,评选出涉逃避监管、危险废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挥发性有机物、新化学物质和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取证查处等 6 类12 件优秀案卷。获选案卷法律适用准确、证据链条严密、程序执行规范,在案件侦办、处罚决定、执法普法上有较强的典型性和创新性。为充分发挥优秀案卷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公布12件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请各地认真学习借鉴。 一、涉逃避监管案件 1. 案件名称:浙江衢州某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衢环常拘移〔2024〕6号) 案件办理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孙志伟、徐阳坤、王路遥、方启航 案件审查人员:毛元亮 法制审核人员:毛元亮 2. 案件名称:宁波某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甬环(奉)罚〔2025〕10号) 案件办理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陈然、张丕元、雷滨 案件审查人员:胡雯华 法制审核人员:江夏薇 3. 案件名称:杭州某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杭环临移字 〔2024〕第3号 ) 案件办理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黄小彪、周颖 案件审查人员:田思婧、楼玲利 法制审核人员:田思婧、楼玲利 4. 案件名称:温州市某厂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温环龙罚〔2024〕25 号) 案件办理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陈林佐、王小国、黄伯瑜、郑晨阳 案件审查人员:虞晓敏 法制审核人员:徐晓丹 二、涉危险废物案件 1. 案件名称:武义某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废污染环境案(金环永刑移〔2024〕3号) 案件办理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倪登峰、胡幸宁、王蓉康、程怡 案件审查人员:骆永 法制审核人员:骆永 2. 案件名称:郝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金环东刑移〔2024〕3 号) 案件办理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许剑航、张斌辉、吴晓航 案件审查人员:金剑虹 法制审核人员:金剑虹 三、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案件 案件名称:宁波某有限公司在提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案(甬镇环罚〔2024〕52号) 案件办理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张磊、陈思武、刘辉、唐宇航 案件审查人员:曹芳 法制审核人员:应立伟 四、涉挥发性有机物案件 案件名称:温州某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含挥发性有机废气案(温环平罚〔2024〕78号) 案件办理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温正堂、谢芳 案件审查人员:陈晓 法制审核人员:徐志立 五、涉新化学物质案件 案件名称:浙江某有限公司未取得登记证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案(湖德环罚〔2024〕36号) 案件办理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徐腾涛、王梦泽 案件审查人员:沈欣慧 法制审核人员:朱晴 六、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取证查处案件 1. 案件名称:浙江某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台环仙罚〔2024〕30号) 案件办理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赵楚楠、王茗璐、张芳宁 案件审查人员:魏昌田 法制审核人员:王相荣 2. 案件名称:平湖某有限公司篡改监测数据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嘉环(平)刑移〔2024〕1号) 案件办理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单冉、祝志君、沈欣悦、徐利健 案件审查人员:徐晨曦 法制审核人员:章圣样 3. 案件名称:温岭市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台环(温)拘移〔2024〕12号) 案件办理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案件调查人员:陈启龙、余莹莹、陈文彬 案件审查人员:徐雨婷、颜金利 法制审核人员:李海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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