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前动员培训会在杭州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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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年工作计划(2023-2027年)》等相关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对衢州、舟山、丽水市开展第二轮第二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7月24日至25日,2025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前动员培训会在杭州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韩志福作动员讲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马青骏、章朝平、李宏庆出席会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督察重要意义。开展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具体举措,更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浙江建设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发现并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要求,要抓住关键重点,全力推动督察工作取得实效。把握好督察工作政治性、战略性、人民性、法治性等“四种属性”,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督察的重中之重,紧扣总书记考察浙江提出的 “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部署,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督察为民、督察利民、督察惠民。依规依法开展督察,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会议强调,要锤炼过硬作风,不断提升督察队伍能力水平。一是要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顶住压力,敢于动真碰硬,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带着问题去、奔着问题查,查深查透查实。二是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办法,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督察工作始终,确保督察风清气正,督察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三是要坚决防止“一刀切”。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严禁为应对督察而不分青红皂白地搞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问题,坚决反对平时不作为慢作为,督察时“一停了之”“先停再说”的错误做法。四是要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提升资料调阅精准度、聚焦谈话范围、简化服务保障、严格会议管理、简化现场陪同、优化信访转办,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以及省林业局等15名相关专家对照本单位职责,分别围绕各自重点领域的工作要求、问题线索和督察方法进行授课。相关督察业务骨干介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策规定、工作流程及调查取证方法,并交流了工作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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