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507240003的金华市中心医院辐射安全许可(延续)申请事项已批准
发布日期:2025-07-24 15:24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受理编号为202507240003的金华市中心医院辐射安全许可(延续)申请事项于2025年7月24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365号

法定代表人:俞世安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G0016]

有效期至:2030年7月23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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