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永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4 16:29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年  7 月  14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
1丽水永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浙环辐〔2025〕16号2025-07-14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 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7日)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丽水永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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