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强化生态建设导向,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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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瓯海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作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通过多维度发力、多举措并行,在生态建设领域持续探索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瓯海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一、系统施策,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系统导向,全力提升全域生态“保障力”。建立物种资源数据库,完成首期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构建生态入侵防线,完成3.09万亩松材线虫病防治,红火蚁、柑橘黄龙病菌(亚洲种)分别防控6亩次、3000亩次,有效遏制外来物种入侵。实施生态空间守护计划,构建“森林 - 河湖 - 湿地”立体防护网,森林覆盖率、水面率及纳入湿地管理面积均保持稳定。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森林督查和“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案件及问题图斑整改销号率达100%。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35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全覆盖检查,消除隐患228个。 二、创新驱动,激发美丽建设持久动能 瓯海区坚持创新导向,提升美丽建设“续航力”。优化环保增值服务,深化环境行政许可集成化改革,试行许可容缺办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助力企业高效办事。扎实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开展排污权交易110笔,交易金额320.61万元,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深化河湖林长制度,构建智慧巡护网络,2024年累计巡河4822次,闭环处置重大问题50个。落实跨界河湖联巡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开展跨界河湖联巡联治5次,协调解决交界河道问题8处。建立健全“林长 + 两员”机制,创新提出“林长助理”制度,强化“林长 + 公检法”联动,形成河湖林保护合力。 三、机制赋能,畅通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瓯海区健全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面,2024年组织专业力量全面筛查案件线索198条,通过细致调查与评估,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件,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总额达32.71万元,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刚性约束。在生态补偿机制上,成功试点跨区域生态补偿,首次与鹿城区签订《温瑞塘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通过经济补偿激励上游地区加强生态保护,保障下游地区生态安全,实现上下游地区协同发展,为生态价值转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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