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10)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3 18:11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杭州富阳区新桐乡新店小高坞非法倾倒渣土等8675立方米,雨天大量渣土被冲刷进入富春江(编号10-1)。温州苍南县新兴矿区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编号10-2)。台州临海市下湾村灵江河道滩涂湿地内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编号10-3)”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71-81054112;电子邮箱:tangtm@zjepb.gov.cn。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10-1)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

反馈问题

杭州富阳区新桐乡新店小高坞非法倾倒渣土等8675立方米,雨天大量渣土被冲刷进入富春江

整改实施

主体

杭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规范高效完成现场整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堵牢渣土偷倒漏洞。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1.立行立改。依法对15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追缴相关违法所得。2024年6月4日完成场地内所有建筑材料和渣土的分类清运处置工作。6月5日,完成草籽播撒、绿网覆盖、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挖掘等工作,同时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2.举一反三。杭州市工程渣土治理工作专班下发《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垃圾违法处置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落实各区、县(市)开展专项整治。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工作的通知》,持续加强全域违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的检查摸排,制定问题清单,各区、县(市)累计排查82处问题均已落实立行立改。

3.长效机制。已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建立建筑垃圾"七个一件事"长效管理机制。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处置领域执法查处工作要求》,推动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整改成效

1.夯实管理责任。构建权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压实属地责任。富阳区通过构建统一指挥、多跨协同、高效联动的治理体系,住建、交通、综合执法、公安(交警)、交通集团等区级部门各司其职,立足管好"源头工地、过程运输、末端场地"三环节,属地镇街依托网格化管理,调动村社居民守好一方水土,实现"网格吹哨、部门报到、乡镇联动"协同共治。

2.加强闭环监管。构建全程闭环的监管体系,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出土工地"一点一档"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人,每周全覆盖检查并跟踪问题整改闭环。加强运输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定期在高速出城口、重要国省道、县乡道等设置卡口开展专项整治,严禁建筑垃圾车辆非法运输。持续开展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大排查大起底,问题点位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加强常态化工作督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执法队员,成立10人督导小组,定期通报典型案例。

3.推动行刑衔接。推进执法协作,根据长三角"三省一市"建筑垃圾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强化与"杭嘉湖绍"兄弟城市执法监管协作,重点关注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并保持常态化沟通。出台《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推动"行刑衔接"。针对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行刑衔接",余杭区刑事拘留2人,富阳区行政拘留15人,临安区行政拘留8人,桐庐县刑事拘留4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2025年1月3日,核查工作组赴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新店小高坞,实地核验非法倾倒点位整改整治情况;期间召开整改验收反馈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查阅资料、问询相关整改细节,综合评估和审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根据核查情况,杭州富阳区非法倾倒渣土问题(编号10-1)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10-2)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

反馈问题

温州苍南县新兴矿区内违规倾倒建筑垃圾。

整改实施主体

温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规范高效完成建筑垃圾现场清理,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行为;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1、立行立改。2024年8月19日,违规倾倒的1.9万方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10月28日,对温州新融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5万元,已于11月22日执行到位。

2、举一反三。2024年1-11月份,全市共查处建筑垃圾领域各类违法处置行为3508起(含车轮带泥案由),各县(市、区)均已建立非法倾倒问题排查整改清单或填报"零报告"承诺表,排查发现的78处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位均已按要求整改。

3、长效机制。2024年6月28日出台《苍南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温州市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管理机制,备案率达100%。全面落实电子转移联单制度,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共登记电子转移联单768361单,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

整改成效

1.整改工作及时高效。迅速启动专项整改行动,完成苍南县新兴矿区内倾倒点位的建筑垃圾清运、立案查处、现场验收等各项整改措施。

2.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通过运用数字化平台,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等机制,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实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执法监管持续加力。通过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改非法倾倒问题,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2025年1月14日,省核查工作组赴温州市苍南县新兴矿区,实地核验非法倾倒点位整改整治情况。期间召开整改验收反馈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查阅资料,问询相关整改细节情况,综合评估和审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根据核查情况,温州苍南县违规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编号10-2)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10-3)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公示日期

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

反馈问题

台州临海市下湾村灵江河道滩涂湿地内违规倾倒建筑垃圾。

整改实施主体

台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对下湾村灵江河道滩涂湿地内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堤塘日常管理和维护。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1.立行立改。已完成临海市下湾村灵江河道滩涂湿地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并在该处安装警示牌和监控;已完成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处罚;已完成该段堤塘隔离网的安装,防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已完成对滩涂湿地评估工作。

2.举一反三。2024年5月开展全市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大排查行动,加强全域摸排,除城市建成区外,突出城郊接合部、待开发区块等重点区域,对查找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问题彻底整改。

3.长效机制。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研究,积极制定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程,致力构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2024年12月19日颁布了《台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从源头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实现建筑垃圾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可持续发展。

整改成效

1.夯实管理责任,打造协同防范治理体系。县(市、区)政府作为建筑垃圾管理主体,需统筹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及消纳设施布局建设,推进部门协同监管与全过程数字化治理,提升治理水平。加强联合监管执法,按照"零容忍、严惩处、溯源头"原则,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借助已建立的"行刑衔接"机制,对建筑垃圾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形成执法威慑效应。

2.加大整治力度,筑牢建筑垃圾监管防线。聚焦重点领域,针对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以 "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 治理为导向,围绕六大核心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倾倒等行为,遏制乱象反弹。目前,全市排查59个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建立"回头看"机制,推动治理向常态长效转变。

3.强化数字赋能,构建全域闭环监管体系。全面推广省级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强化电子联单运行机制,推动物联网设备全域覆盖。截至2025年3月,全市累计运行电子联单69万余次,1万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工程车定位设备全部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实现全链条实时监管。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2025年4月10日,省核查工作组赶赴临海市下湾村灵江河道滩涂湿地,实地核验非法倾倒点位整改整治情况:期间召开整改验收反馈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查阅资料,问询相关整改细节情况,综合评估和审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根据核查情况,台州临海市违规倾倒渣土问题(编号10-3)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