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电厂四期500千伏送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4 17:48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6  24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嘉兴电厂四期500千伏送出工程嘉兴市秀洲区、南湖区、海盐县、平湖市和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变电部分: (1)洪明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500kV出线间隔2个,至嘉兴电厂、王店。本期在主变低压侧新增1组60Mvar并联电抗器。 (2)王店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500kV出线间隔2个,接入汾湖Ⅰ、Ⅱ出线。本期将洪明Ⅲ、Ⅳ出线改接入原汾湖Ⅱ、Ⅰ间隔,原洪明Ⅲ间隔改为备用。 线路部分: (3)嘉兴电厂~洪明500kV线路改造工程: 新建线路长度45.05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路2×22.0km,利用现状同塔双回路仅挂单回导线1.05km。 (4)洪明~王店 500kV 线路改造工程: 新建线路长度60.85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路2×30km,利用现状同塔双回路仅挂单回导线0.85km。 改造汾湖~王店500kV线路同塔双回路2×0.8km, 改造洪明~王店Ⅰ、Ⅱ回500kV线路同塔双回路2×1.2km,改造王店~梅州220kV线路同塔双回路2×0.5km,改造王店~禾城220kV线路单回路1.2km。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络、报纸和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承诺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环保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6  24 日至  2025  7  1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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