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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牌子) |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信息中心整合组建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牌子。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调查、咨询、评估、监测仪器检定以及环保产品质量检验等服务。 (二)参与拟订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三)组织开展全省水、气、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和生物生态监测,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温室气体减排监测。 (四)拟订全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承担化学恐怖事件的污染监测、跨地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地表水水质的监测预警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五)承担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规划建设和运维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的比对监测。 (六)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等专项环境调查评价及规划编制工作。 (七)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编制各类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报告,协助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 (八)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厅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资源中心、应用系统及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九)负责全省机动车等移动源尾气排放管理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移动源排放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十)承担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二噁英监测中心华东分中心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化科学研究。 (十一)完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负责人:高祥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邮编:310012 联系方式:89921950 传真:88837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