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甬舟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甬舟高速公路复线戚家山至金塘段)(YL)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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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26 17:3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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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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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26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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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戚家山至舟山金塘段(甬舟高速公路复线戚家山至金塘段)(YL) | 宁波市北仑区、舟山市定海区 | 浙江甬舟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本项目全长约18.052km。主线共设桥梁5146.18m/5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约3984.89m/3座,大桥1161.29m/2座;设隧道1座长11604m,其中明挖暗埋233m、盾构9960m(海底盾构8136m)、钻爆段1113m;互通式立交2处(金塘枢纽及大浦口互通)。设有大浦口互通匝道收费站1处;停车区1处(大浦口互通合并设置);隧道管理站1处(设于金塘隧道出口);隧道洞口值守点2处(分别设于金塘隧道进口和出口);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桥隧监控通信站(大桥管理站)1处、高速交警用房1处、高速路政用房1处,均位于现状甬舟高速金塘服务区。 | null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5 月 27 日 至 2025 年 6 月 4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联系电话: 13588031997 传真: 0571-8105402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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