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505260007的浙江新原医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发布日期:2025-05-26 14:42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受理编号为202505260007的浙江新原医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5月26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浙江新原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羊角郎中南高科运河智谷产业园34#-1

法定代表人:蒋鹏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00017]

有效期至:2030年5月25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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