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505150005的丽水市中心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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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505150005的丽水市中心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5月15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括苍路289号 法定代表人:何登伟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0001] 有效期至:2027年3月14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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