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浙江衢州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3 16:52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4  3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 浙环建〔2025〕4号 2025-04-03 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5  4  3 日 至  2025  4  16 日(7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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