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504170003的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发布日期:2025-04-17 17:48 浏览次数: 来源: 辐射处

     受理编号为202504170003的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4月17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郑国平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D2228]

    有效期至:2028年12月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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