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504160001的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已批准
发布日期:2025-04-16 18:39 浏览次数: 来源: 辐射处

受理编号为202504160001的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辐射安全许可(变更)事项于2025416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绍兴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绍兴第二医院)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郑国平

种类和范围:放射源活动种类—使用:Ⅴ类 射线装置活动种类—使用:Ⅱ类,Ⅲ类 非密封放射物质活动种类—使用:乙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D2228]

有效期至:2028127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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