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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福镇工业园区(店街塘以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崇福镇工业园区(店街塘以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崇福镇工业园区(店街塘以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东至马鞭河,南至店街塘港,西至鹏辉大道,北至泗金线,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50.33公顷。 3.区块功能定位:崇福镇北现代化工业区。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1、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经预测,规划期内大气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均在允许范围之内,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规划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均纳管输送至崇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地下水: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的需要,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区域内开发建设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噪声:入园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按照规划环评要求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固废: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土壤: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开展污染场地调查和评估,规范企业危废暂存设施,并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减轻和控制污染物对规划区土壤环境的累积影响。 生态:规划实施会对区域陆域、水域生态环境、景观格局及人居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其影响是有限的、可接受的。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完善规划区截污纳管,实行雨污分流,加强企业内部废水预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杜绝事故废水和受污染雨水外排。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使用清洁能源;积极推行综合治理,采取清洁生产工艺;实行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严格控制入驻企业的大气污染源,提高废气处理的普及率、收集率和处理效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实施总量控制,减缓环境影响;对建筑工地进行严格管理,降低尘土飞扬;加强道路两侧和街头绿地建设。 声环境防治措施:完善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工业企业进行合理选址、布局,加强噪声治理及管理;加强施工噪声综合治理及管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管理,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分类管理,定点堆放;对危险废物必须做好登记,统一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转移联单制度。 其他: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园区监测与监控体系。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崇福镇工业园区(店街塘以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强化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落实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后,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四、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桐乡市崇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89392062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89383070 电子邮箱:29154341@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块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公众可填写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规划环评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规划环评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反馈意见将在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发布单位:桐乡市崇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