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评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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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浙环发〔2024〕56号)和2024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计划,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审查,李惠林等46人符合2024年度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申报计划,拟提交正高评委评审,现将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前公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3月5日至3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28869026、28869030。 附件:2024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前公示名单 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 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前公示名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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