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岑山改接宁波厚墩220kV线路工程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7 16:27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  3  27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岑山改接宁波厚墩220kV线路工程 浙环建〔2025〕2号 2025-03-25 见附件
  • 公示期为  2025  3  27 日 至  2025  4  7 日(7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岑山改接宁波厚墩220KV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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