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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全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系统集成和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5-03-25 10:06 访问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统筹集成我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提升管理效能,推动我省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王  敏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竺恒峰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周树勋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韩志福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

麻胜聪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叶  俊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成    员:

综合处、法规处、科财处、流域处、水处、

海洋处、大气处、土固处、环评处、监信处、

督察处、执法处,应急监控中心和省环科院

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专班组成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竺恒峰为专班召集人,二级巡视员李晓伟为专班副召集人(主持日常工作),流域处副处长姜骏为联络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环科院,省环科院院长邵卫伟兼任主任,流域处副处长姜骏、省环科院副院长郦颖任副主任,王浙明、陈佳、徐志荣等为专班工作人员。厅处室相关负责同志视工作情况参与专班工作。

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系统集成和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审议工作办法、有关方案、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负责全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系统集成和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具体组织策划、实施推进、调度协调、督导落实等事项。包括负责提出相关工作办法、改革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专班调度、协调、督导等相关工作机制;研究分行业分类型园区管理模式;分析总结和宣传改革工作经验;开展园区“一对一”帮扶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改革工作进展等。

四、工作机制

(一)专班例会机制

根据工作需求,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召集人召开专题会,研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工作专班建立“周碰头、月研判、季汇报”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问题。各处室指定专人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二)任务推进机制

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并细化改革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各业务处室按分工落实。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汇总,形成闭环。

(三)信息报送机制

工作专班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以及试点探索中取得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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