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储能系统(电芯、PACK、系统)研发制造项目 | 浙江上虞曹娥江经济开发区[2024]G4、G5号地块 | 曹娥江储能系统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74.4亩,新建模组/PACK及储能系统集成厂房、研发厂房、电芯厂房、分容厂房、电解液仓库等,购置电芯生产线、模组生产线、PACK生产线、组装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锂离子储能电池2GWh、PACK模组2GWh、储能系统2GWh的生产能力。 | 在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相关地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公众调查无反对意见 | 见环评报告 | 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7日(5日)。 联系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电话:0575-82075093 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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