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春晖舜元美术馆建设项目 | 春晖中学校内信息中心西侧 | 浙江省春晖中学 | “浙江省春晖中学春晖舜元美术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春晖中学校内信息中心西侧,不涉及新增用地,总占地面积约7100 m2,总建筑面积约4285.51 m2,建设内容包括1幢文化研究中心、3幢展览艺术楼、地下室等,功能主要为宣传、展览和教学三方面,不进行文艺表演、演出等。 | 在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相关地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公众调查无反对意见 | 见环评报告 | 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6日(5日)。 联系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电话:0575-82075093 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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