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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母液及50万吨高性能及功能型混凝土外加剂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03-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总投资35000万元,项目位于梅溪镇临港产业园,新增占地13449m2,建设内容包括1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11909m2)、1栋五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886m2)、1栋丁类库房(建筑面积约1286m2)、1栋甲类库房(建筑面积约84m2)、1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335m2)等建构筑物,在厂房内共设置5条20吨反应釜全自动智能化合成生产线(用于生产减水剂母液)、9条10吨反应釜全自动智能化合成生产线(用于生产无碱高性能速凝剂)、2条20吨反应釜全自动智能化复配生产线(用于生产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现将项目予以公告,希社会各界广大民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甲子村

733712.30

3376005.20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西

1420


章湾村

735253.70

3377488.60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1650


畎桥村

735701.90

3377987.30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2500


龙口村

732678.40

3375462.40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南

2500


荆湾村

737633.40

3375904.30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2350


板桥村

737387.20

3373915.90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东南

3220


梅溪村

735215.80

3374345.20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1800


华光村

735757.90

3373835.20

居民区

人群

二类区

东南

2520


序号

保护目标

功能

方位

距厂界最近

距离(m)

规模

保护级别

1

水环境

地表水

西苕溪3

农业用水区

东南

1700

宽约30m

GB3838-2002中的III类

地下水

评价区域内地下水环境

GB/T14848-2017中的Ⅲ类

2

声环境

声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项目厂界外200米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点

3

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土壤等生态环境,厂区四周均为建成区和规划工业用地

4

土壤环境

场地及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功能

/

/

/

/

GB36600-2018筛选值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均回用,项目外排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安吉金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安吉金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项目废水水质简单且水量较小,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特征污染因子硫酸雾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氟化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附录A环境空气中镉、汞、砷、六价铬和氟化物参考浓度限值”,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经预测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有效的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的对周围环境的贡献不大,不会引起周围环境的明显改变。

3、噪声

项目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故项目建成后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满足“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基本原则。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三废”防治措施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水

试验废水

CODCr、SS

经2#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不外排

车间地面清洗水

pH、CODCr、SS

经1#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复配生产线

生产设备清洗废水

pH、CODCr、SS

1#废气处理装置废水

pH、CODCr、SS

冷却塔排污水

SS

直接回用于复配生产线

蒸汽冷凝水

/

初期雨水

pH、CODCr、SS

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复配生产线

生活污水

CODCr、NH3-N、动植物油

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由安吉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废气

工艺废气、预溶釜废气、开盖废气、储罐呼吸废气

颗粒物、丙烯酸、非甲烷总烃等

经管道负压抽气,再经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由1#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投料废气、无碱速凝剂合成废气

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

经管道负压抽气,再经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由2#排气筒排放

固体废弃物

实验室废弃物

固废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仓库内,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无害化、资源化

滤渣

废包装袋(危化品)

废机油桶、废机油

废抹布

废包装袋(非危化品)

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

试验水泥块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类风机、冷却塔等,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车间尽量少设门窗,墙面采用吸声材料,墙体采用隔声措施,设备基础设置防震沟,控制噪声扩散,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有强噪声源的车间做成封闭式结构,在噪声较大的工作岗位设置隔声值班室,以保护操作工人的身体健康,需带降噪隔声罩以减低噪声。

3、加强厂内绿化,在厂界内侧种植高大树种,车间周围加大绿化力度,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4、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不在夜间生产或缩短夜间生产时间。

5、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四周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土壤

为进一步降低项目运行过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做好以下几点:

(1)企业硫酸、80%丙烯酸、80%丙烯酸羟乙酯、20%氟硅酸储罐区均设有围堰,罐区内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渗漏污染土壤;

(2)其他化工原料放置于原料仓库内,各类原料及固废不得露天堆放,采取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土壤;

(3)设置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生产车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废水收集管道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污水设施均做好防渗措施,降低污水泄漏造成的土壤污染风险;

(4)厂区内除绿化带外,其余均进行硬化,切断污染物与土壤的接触途径;

(5)在厂区绿化带内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绿色植物;

(6)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土壤跟踪监测制度。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母液及50万吨高性能及功能型混凝土外加剂项目选址位于安吉县化工园区。经环评分析认为: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所排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准”要求。经上述分析,本环评认为,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至环评编制单位,索取环评简本进行查阅,资料索取时间不迟于2025年3月25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5日

十、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明

电话:15185934400

环评单位:杭州天川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海泉

电话:0571-61779611

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2-2668510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