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欧润竹木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竹木托盘建设项目 |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PD004-21-02地块 | 浙江欧润竹木有限公司 | 浙江欧润竹木有限公司拟建设含一栋生产车间A幢、一栋生产车间B幢、一栋门卫、一处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一处成品车棚及其他附属设施。位于丽水市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PD004-21-02地块,实施年产50万件竹木托盘建设项目。项目已在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立项,立项代码为2407-331126-04-01-982541。项目总投资为10158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150万元。 | 已进行公参 | 企业承诺投产时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废水:本项目所在地具备纳管条件,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污水处理站,由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再纳入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废气:对于喷漆、晾干废气、砂光粉尘和竹木加工粉尘,收集后喷漆废气经过滤棉去除漆雾后同晾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对于胶水、包装、补灰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漆后打磨粉尘经收集后经移动式双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性能好,噪声低的设备。主要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门窗,企业生产时生产车间关闭门窗。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固废:项目固体废弃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竹木边角料及木屑、废砂带、废热转印纸和废布袋等,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废油桶和废活性炭等,在产生节点进行分类收集,按要求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转移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并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落实好台账记录;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78-6271127; 传真:0578-6271127。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