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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建德市蛋鸡养殖数智化产业园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形成之后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赛鑫生态农场有限公司拟投资6800万元,选址建德市寿昌镇永嘉桥村,建设1栋育雏舍,4栋产蛋舍,计划养殖规模年存栏40万羽产蛋蛋鸡,并配套相应育雏鸡。建设仓库(含蛋库 、疫苗及药物暂存库房、疫情发生时病死鸡暂存库房),购置自动蛋鸡养殖、育雏、集蛋、供暖、消毒、电力 、供水、相关运输车辆等设备,安装数字化管理装置等。新建消毒车间、办公生活用房、配电室、水泵房、蓄水池、场区围栏等。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依据现场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文物古迹、著名旅游景点以及自然保护区等重要保护目标,项目建设地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如下。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永嘉桥村、南浦村、河南里村、城中村、西门村、十八桥村、卜家蓬村、寿昌中学、寿昌第一小学、新城幼儿园、建德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周边地表水为寿昌江和南浦溪,目标水质III类。 土壤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农田。 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拟建地东侧80m处1户民居。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和生态保护目标。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饲料加工废气、鸡舍恶臭废气、污水处理废气、风干恶臭臭气、食堂油烟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本次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NH3、H2S、TSP、PM10、SO2、NO2、)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小于100%;正常排放下地面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仍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臭味存在(认知阀值)项目恶臭对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建议企业加强对恶臭污染源管理,加大在场区边界高大树木的种植,尽可能减轻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养殖场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选址符合相关政策法规选址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规定,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⑵废水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本项目主要员工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废气除臭设施更换废水、初期雨水等。养殖场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作周边农田或果园灌溉,不外排。整个项目无外排废水,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②地下水: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影响的新增污染源主要是生产区的地面。项目生产区地面需按要求做防渗防漏处理,其废水不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⑶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含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等委托综合利用;鸡粪经风干处理后和饲料残渣、散落羽毛、破碎鸡蛋等外售有机肥加工厂综合利用;病死鸡经冷库暂存后委托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消毒剂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经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对周围大气、水体、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⑷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鸡鸣、各类设备、泵及风机,设备噪声源源强在70~85dB(A)之间,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养殖场四周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⑸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水处理区、危险废物暂存仓、化学品仓库等关键部位的防渗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可以有效阻止事故工况下泄漏的废水、废液渗入土壤,并及时对泄漏的物料进行控制和收集,同时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基本不会污染项目场区占地范围内及周边的土壤环境。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整体是可接受的。 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源头上做好控制,应首先确保废水处理设施、鸡舍、事故应急池等的防渗、防漏工作,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只要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并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漏,对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采取及时修复,则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 ⑺生态影响分析 严格按照土地审批面积进行项目建设,同时做好项目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营运期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确保固体废物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本项目运营期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及附近水库水质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环境污染及风险防治措施汇总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污染及风险防治措施汇总表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赛鑫生态农场有限公司蛋鸡生态养殖场变更选址位于建德市寿昌镇永嘉桥村,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建德市相关规划;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村委公告栏和网站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5日)。 7、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赛鑫生态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总 联系方式:13968136311 地址:建德市寿昌镇永嘉桥村 8、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工 联系方式:0571-22868999 地址: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幢4单元21楼 9、环保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联系电话:0571-85085326/0571-64780217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赛鑫生态农场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