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510160009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已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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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510160009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于2025年10月16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内容 (一)转入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A0041]。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号。 (二)转出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00007]。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63号1幢D座1楼。 (三)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活度:Tc-99m(总活度为2.7E+12Bq)。I-131(总活度为9.2E+10Bq)。P-32(总活度为3.7E+9Bq)。 (四)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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