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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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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宁波不发): 为加强和规范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资环〔2023〕55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5〕47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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