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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浙艺佳工贸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复合包装膜及包装袋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金华市浙艺佳工贸有限公司
2025-01-1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金华市浙艺佳工贸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复合包装及包装袋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金华市浙艺佳工贸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租用位于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傅三村东升路159的金华市芳臻针织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进行生产,购置吹膜机、凹版印刷机、干式复合机、无溶剂复合机、分切制袋机等设备,实施包装膜及包装袋生产项目,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吨复合包装膜及包装袋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大气环境

深塘坞村

780800

3236631

居民

人群健康

二级

S

290

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第二中心学校

780800

3236533

学校

人群健康

二级

S

390

金华金东百信医院

780939

3237418

医院

人群健康

二级

NE

435

金色港湾小区

781303

3237462

居民

人群健康

二级

NE

650

注:XY取值为UTM坐标,相对厂界距离均为最近距离评价范围内无规划敏感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后,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强度大大降低,收集的废气污染物经相关处理设施处理后最终排放量较小。因此,项目废气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金华市金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东阳江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置分类处置,在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拟采用室内布置设备、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经采取有效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排放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根据分析,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敏感性一般。总体上,项目的正常生产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影响评价结论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事故风险水平是可控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污染

污染物名称

环境保护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印刷废气排放口(DA001

非甲烷总烃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装置处理后通过2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印刷废气排放口(DA002

非甲烷总烃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装置处理后通过2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吹膜废气排放口DA003

非甲烷总烃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氨氮

经化粪池处理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入金华市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

固废

生产过程

废包装袋废塑料膜

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

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抹布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

噪声

厂方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加厚,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等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金华市浙艺佳工贸有限公司年产800吨复合包装膜及包装袋生产线技改项目在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傅三村东升路159实施。项目的建设符金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用地性质符合义都市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均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项目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来电、来函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审批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115日至2025127,共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金华市浙艺佳工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傅三村东升路159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345895209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宝莲广场B5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82729908

3、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单位地址: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82176501

 

 

公示发布单位:金华市浙艺佳工贸有限公司(盖章)

 公示发布时间:20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