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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林川镇联村供水提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1、项目名称:瑞安市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林川镇联村供水提标工程 2、建设单位: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桥头村、梅岸村、里见村、尖头垟村、石埠坪村、溪坦村、东南村、水干岸村、枫树头村、分水岩村、东川村、叶庄村、英山村(山下)、林下村、林胜村、吴源村、小坑村等17个村庄(文中简称桥头村、梅岸村等十几个村),其中工程大坝位于林川镇大坪溪大坪村境内,供水站位于梅岸村东侧山坡林地。 5、建设内容规模:该工程供水规模为2300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扩)建大坪水库,总库容98.35万m3,正常库容76.52万m3,最大坝高31.6米,坝型为C20埋石双曲拱坝,新建联村供水站一座;新建提水泵站3座;新建引水管道400m;新建配水干支管长度17.095km;改造管网长度59.584km,涉及11个村;新建大坝防汛抢险道路306m,宽基宽5.5m,路面宽5m;拓宽供水站进场道路505m,拓宽后道路宽基宽5.5m,路面宽5m。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2623万元,环保投资约1456.9万元(含水土保持)。
表 1 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2 施工期大气环境、声环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表3 营运期大气环境、声环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表4 项目生态保护目标
2、施工期环境影响: a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废水两方面。施工废水包括基坑排水、清洗废水、泥浆废水、含油废水等,本环评要求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对周边内水体排放。b空气环境影响:施工阶段,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恶臭废气、施工工地扬尘、燃油废气、焊接废气,工程采用购买的成品混凝土,现场不设置灰土拌合场地,经大气稀释后对周围环境不大。c噪声影响:根据调查工程,本工程周边200m范围内有住宅等敏感目标,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会对沿线敏感点的正常工作、生活和休息造成较大影响,夜间施工将对沿线评价范围内居民的正常休息造成严重干扰。因此,需优化施工时间安排,尽量夜间不施工。施工期是暂时的,而且噪声的影响也是暂时性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因此,施工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d固废影响:在用地范围内布设了中转土料场用于项目弃方的临时堆放,产生的弃渣日产日清,经临时堆土场暂存后,由施工单位同建筑渣土消纳管理中心办理渣土处置手续,按照渣土办指定地点进行消纳,石方用于供水站及道路工程挡土墙砌筑,机械施工过程中会渗漏少量的废油,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得到妥善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e生态环境影响:拟建工程对陆生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水库淹没区、修建大坝、供水站、巡查道路以及配水管道工程等施工作业对自然地貌的改变和地表自然及人工植被的破坏引起土地利用的改变,施工占地及工程机械、车辆运输噪音、灯光、振动等对动物的影响。枢纽工程区土石方开挖、弃渣堆放等施工占地对动物生境的占用,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排放对动物生境可能产生破坏、污染,施工噪声对动物的惊扰、驱赶以及人为活动对动物取食、繁衍等造成干扰,将导致施工区陆生动物种类和数量下降。施工时需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施工队伍管理;管沟开挖时,对开挖地段的植被及表土就近保存、培植,可减少植被的破坏量,缩短植被重建的时间;对坡度较大地段,要搞好护坡工程的建设,根据工程段地质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边坡防护措施。理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对生态系统、景观及动植物的影响可接受。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间的河道开挖、填筑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等导致局部水域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影响河流局部河段水质,进而对水生生态造成影响。施工期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排放也可能对施工区周边水域产生影响,水质下降对水生生物和鱼类栖息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噪声对附近水域鱼类和水生生物产生惊扰。通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选择枯水期施工、避开鱼类繁殖期、对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收集处理不外排,最大程度上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则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 3、营运期环境影响a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供水站、大坪水库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制;排泥水处理后上清液、滤池反冲洗废水、膜清洗水、压滤液回流回用水池,提升后全部至进水泵房回用重新制水,不外排;化验室废水与化验室废液单独进行收集后按危废贮存处置,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供水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梅岸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基于建立的大坪水库平面二维水温数值模型,选用不同典型水文年丰水期和枯水期,水库正常供水阶段和蓄供水阶段四种工况,对大坪水库建坝工程后,库区内流场和水温进行分析,讨论了现有建坝方案实施后,库区内流场和温度空间变化分布特征。本工程实施后,可保障水库蓄水位提高到正常蓄水位,水位变化不大,对库区的水温结构、流速等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水库水文情势。b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可能产生渗漏的环节均得到有效控制,跑、冒、滴、漏现象可以得到避免,可最大程度的减少本项目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当地的地下水水质仍保留原有的利用价值。C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恶臭气体、加药间逸散废气及供水站食堂油烟废气产生及排放。根据资料显示,发电机燃油废气排放可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原水中的悬浮物主要为无机质,有机质含量较少,净水过程产生的污泥较不易腐败变质,污泥自然干化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影响较小;经净化后的食堂油烟从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各项环保措施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有关要求。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d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昼间和夜间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标准的要求。为进一步降低项目运行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要求新增设备采购低噪环保设备;日常工作中对机械做好维护工作,保持设备低噪音水平。e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严格遵守固废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f生态影响分析:本工程永久占地对植被造成永久破坏,将造成生物量的减少;野生动物栖息地将缩小。施工结束后,对永久占地周边采取灌木、草本植被种植,使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工程建成后不会对整个评价区的生态完整性产生影响,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也很小,属可接受范围,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物种缺失,不会影响生物迁徙和物质能量流,也无须预留通道。因此,项目运营期对植物、动物的影响均较小。水库建成后,由于水面上升和水域面积的扩大,将淹没原库区内部分野生爬行动物生境,导致原栖息于此的动物栖息地损失,并迫使其逐步迁移至海拔较高的地带,而河谷区的爬行动物数量和密度会有所下降;水库运营期库水位在正常蓄水位与死水位之间的消落变化对两栖动物的繁殖有一定不利影响;运营期在库尾和水库周边地区形成浅水带,将为水生植物、无脊椎动物、鱼类、两栖动物带来理想生境,可为水域鸟类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和食物,白鹭、池鹭、小鸊鷉、绿头鸭、白鹡鸰等种群的数量将会增加,并且水域鸟类多样性也可能增加。从水生生态方面来看,水库建成后,库区河段水体增大,流速减缓,库区河段的水生环境将发生较大的变化。库区河流水库化后,浮游植物中喜流水环境的藻类数量将减少,而喜静水环境的种类和数量都将增加;对浮游动物的繁衍比较有利,浮游动物的种类和密度可能增加;原有底栖动物中适应于急流浅滩生活的蜉蝣类、石蛾等将明显减少,在深水区将完全消失,在库缘浅滩处,贝类、螺类等软体动物的密度将有所增加。水坝库区的形成给喜静水生活的鱼类造成良好的生活环境,鱼类饵料生物总量将有所增加,鱼类资源量也会有所增加,且库区冬季水温变化不大,能为鱼类提供了良好的越冬场所;喜流水环境的鱼类生存和繁殖空间减少,库区河段原来适应于急流、砾石底质环境产粘沉性卵的鱼类将被迫向库尾上游支流迁移,在库区的种群数量将下降。库尾上游将继续保有自然生境,能够为喜急流环境生活的鱼类提供生存环境。总体来看,水库蓄水运行后水生生物多样性将有所提升。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表 表5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表6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永本项目位于林川镇桥头村、梅岸村等十几个村,其中工程大坝位于林川镇大坪溪大坪村境内,供水厂位于梅岸村东侧山坡林地。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文件规定;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总体规划,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公众参与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的意见。 综上,本评价报告书认为,在保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本项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建设地点500m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25668010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罗阳大道天天家园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068237585 环评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7-65850585 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ryhky.com/)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盖章):瑞安市林川镇人民政府 公示发布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