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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0万双胶鞋,75万双注塑鞋、300万双冷粘鞋,200万双EVA拖鞋等产品改扩建项目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0万双胶鞋,75万双注塑鞋、300万双冷粘鞋,200万双EVA拖鞋等产品改扩建项目 项目选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仙降街道新安工业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企业拟新增平网印花、数码印花(直喷、转印)、丝网印花等制鞋配套工艺,同时拟新增商标100t/a、大力棉鞋垫1500万双/a、鞋盒2000t/a、鞋模1000双/a等配套产品,以及拟增加主要产品包括胶鞋1000万双/a,注塑鞋75万双/a、冷粘鞋300万双/a,EVA拖鞋200万双/a。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1150万双胶鞋,335万双注塑鞋、460万双冷粘鞋,200万双EVA拖鞋等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地表水环境: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进入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根据2023年温州市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数据显示,瑞安市2023年废水达标率100%。当前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可稳定达标排放。 因此,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借助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尾管排放后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切实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声环境: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显示,项目完成后厂界能满足声环境质量要求。最近敏感点距离厂界100m,项目对各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现状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地下水环境: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之后,正常状况下不会有污水渗漏至地下水的情景发生。事故状态下,有可能发生物料和废水的渗漏或泄漏,防渗措施破坏等现象。根据预测计算,如果及时采取措施,事故性泄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范围限于污染源附近的较小范围内,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有限,处于可接受水平。 土壤环境:项目运营期间,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经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的含量很低,基本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事故状况下,液态物料、废水通过地面漫流、垂直渗入等形式输入周边土壤,可能会对局部土壤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受污染的场地范围基本可以控制在厂区内部。因此,企业须加强管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发生污染情况后应及时对污染地块进行治理。项目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对土壤污染影响。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从包装、暂存、运输、处理的全过程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硫磺、水性胶粘剂、处理剂等以及危险废物,主要分布在仓库和危废暂存间,可能引发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按照要求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能够有效的降低事故风险的发生和影响后果。建设单位有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生产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高排放。 噪声:项目新增室内主要噪声源包括注塑机、密炼机、开炼机等。通过合理布局车间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储存,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外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清运处理。 土壤和地下水:分区防渗,对生产车间、仓库、危废暂存间和废水处理设施等地面均进行防渗处理。 环境风险:污染治理系统事故预防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泄露事故防范措施等。 通过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位于瑞安市仙降街道新安工业区,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当前的产业政策,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有效,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进行有效处置;项目对周围的大气、声环境、地表水及土壤地下水质量的影响很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现状等级;在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以接受的水平。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项目在报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www.zjzhonglan.com/查阅报告书全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附近敏感点新安村、银湖社区、下社村等行政村。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9月30日~10月17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7-65827296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7-88981279 传真:0577-88980212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599号玉鸣园18幢1301、1302、1303、1304室 E-mail:741950764@qq.com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9******01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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