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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吴兴区埭溪镇共富羊场建设项目 2. 建设单位:湖州山味埭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 建设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 4. 建设内容:项目羊场基础位于吴兴区埭溪镇,青坞线西侧,总占地面积约29043.84平方米(约43.56亩),规模内容包括建设羊场羊舍、配套用房、辅助车间,羊粪车间及饲料车间等相关内容。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项目周边以农田、林地为主,根据对项目所在地块周围环境的调查踏勘及规划资料的调查,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营过程中散发的恶臭气体及颗粒物。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叠加区域在建、拟建源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NH3、H2S、TSP场界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场界浓度限值,场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水经综合利用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发生事故性排放将对周边地表示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范建设本项目,同时加强企业管理,即可避免事故废水的排放,避免产生因废水事故性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的不利影响。 因此,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评认为项目建成后造成的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场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各个羊舍、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区等地面的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另外,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运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综合来看,只要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羊舍、风机、水泵等机械类设备的运行。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设备运行噪声对各场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危化品废包装、废垫料、羊粪、病死羊尸体及分娩废物、医疗废物、废油桶、生活垃圾。羊粪及废垫料清运至羊粪车间,作为一般固废定期出售给相关有机肥厂进行综合利用;病死羊尸体及分娩废物采用冷柜储存,在吴兴区农业农村局的监督下,由区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危化品废包装、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中的相关要求,病死羊尸体贮存执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等相关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做好基础防渗设施、防风、防雨、防晒并配备照明设施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事故风险影响结论 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岗位的责任人或责任机构明确,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落实。企业注重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在安全生产、环境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并编制较完备的管理制度。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中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制度制度,明确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岗位的责任机构及责任人,并落实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 6、土壤影响分析结论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现状质量调查,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筛选值要求。通过采取防腐防渗等措施后,项目基本不会对场区土壤及周围土壤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下表。 表2 污染防治措施
四、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吴兴区埭溪镇共富羊场建设项目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污染物进行了有效的收集处理,环境保护措施可靠,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项目建设能为公众所接受。 建设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网站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自公示发布第二日起计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州山味埭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若滢 联系方式:0572-2962095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杭长桥南路12466号(美妆大厦)5楼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0571-8810615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A座12楼 2.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 联系电话:0572-2551638
湖州山味埭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9月29日 |